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加强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范化开展无党派人士认定工作,结合学校统战工作重点任务安排,现就开展无党派人士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和范围
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结合学校实际,主要为以下几类人员:
1.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2.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学科(专业)带头人的;
3.统战部长期联系培养的具有较大潜力的年轻干部;
4.在科学研究、教书育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二、主要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较强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
3.具备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的基本标准;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特别优秀的、培养潜力较大的可适当放宽。
三、认定程序
1.组织推荐。在本人自愿基础上,各二级党组织对照无党派人士认定的范围和主要条件,进行了解考察,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审核认定。统战部对拟推荐认定为无党派人士的人选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提出审核认定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时,通报组织部、人事处备案。
3.登记建档。统战部以书面形式将认定结果告知新认定的无党派人士,明确其政治面貌,将《无党派人士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同时,将有关信息纳入学校无党派人士数据库。
4.上报备案。统战部将《新认定无党派人士汇总表》报省委教育工委统战部备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无党派人士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无党派人士认定作为学校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和党外干部管理使用的重要环节,高度重视无党派人士认定推荐工作,扩大源头储备,认真做好无党派人士认定相关工作。
2.从严管理监督。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把党外代表人士选用的政治关、廉洁关,在广泛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推荐提名,不准以个人推荐代替组织推荐;要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对有损害国家利益行为、有涉案情形、违反廉洁纪律、连续两年不参加学校党委统战部组织的活动等情况的,解除重点联系,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取消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
3.及时推荐报备。请各二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填写《无党派人士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1)、《无党派人士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现实表现》(附件3)和《廉政鉴定》(附件4)(须二级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双签字)等材料,经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于7月13日前报送至统战部(主楼A509室),电子版发送至2015052@hlju.edu.cn。
联系人:孙悦,联系方式:86604943。
附件:1.无党派人士推荐人选登记表;
2.无党派人士推荐人选汇总表;
3.XX同志现实表现(参考模板);
4.XX同志廉政鉴定(参考模板)。
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统战部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