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第二次全国高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校党委决定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设立统战委员。统战委员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所属二级党组织直接领导,并在校党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在各党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委员中设置1名统战委员,一般应由书记兼任。
二、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量的基础,是团结带领师生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2.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统战委员的设置工作,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3.履职尽责。各单位设置的统战委员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上级的各项工作要求,履职尽责,抓好各项统战政策的贯彻落实。
各二级党组织确定统战委员后,请认真填写统战委员名单,并于7月14日前将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统战部,电子版发至校园网信箱liuyiting处。
党委统战部
2020年7月7日
附件:
1.黑龙江大学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2.黑龙江大学统战委员名单